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沙河口区申办非学历民办教育机构办理时限说明

 

1、自收到申请单位(个人)申请材料之日起,二十日内由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申请材料审核及实地考查工作,三十日内作出准予或不准筹建的通知,请申请人主动与我们联系,按期领取准予或不准予通知单,否则后果自负。


2、接到准予筹建通知的单位(个人)结合自身实际尽快进行筹建,期限自定,最长不超过一年。


3、筹建期满后向教育局提出复检,正式申请设立民办学校。


4、相关工作人员会在收到复检申请十日内组织实地考查。


5、实地考查后十日内下发准予或不准予行政许可的通知,请申办人主动按期领取,否则后果自负。


6、填写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申报审批表,审批表报教育局备案,市教育局籍此下发办学许可证。

大连市沙河口区教育局
二OO四年七月一日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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